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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警惕高速路上的“杀手”(20120625)

高速路上的流动杀手——团雾

进入麦收时节,焚烧秸秆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越来越严重。宁洛高速公路安徽境内,临近高速公路的农田正在焚烧秸秆,浓烟不断涌入到高速路上,空气中弥漫着焦糊味,能见度很低。

焚烧秸秆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而且影响到了路上和空中的交通安全。由于秸秆焚烧地点往往是在公路两边,对行车安全尤其是高速公路的行驶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今年以来,因“团雾”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屡次出现:

6月9日晚9点,安徽省亳州高速交警接到报警,在宁洛高速公路下行线273公里路段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总共造成了11人死亡,59人受伤;

6月3日,沈海高速公路江苏盐城段,双向车道相继发生7起机动车尾随相撞事故,事故造成11人死亡,30人受伤,19辆车损坏。

5月28日,京珠高速河南信阳段发生事故,致8死13伤……

这些案件都是因为遇到团雾或烟雾,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的。

“团雾”本质上也是雾,是受局部地区微气候环境的影响,在大雾中数十米到上百米的局部范围内,会突然出现雾气更“浓”、能见度更低的雾。在团雾内会是一片朦胧的景象。目前,由于天气温差较大,在一些山区或是低洼的水网路段上容易产生团雾,而焚烧秸秆更是加剧了团雾的形成。

其实秸秆焚烧的问题由来已久,完全可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解决。一方面禁止焚烧,另一方面将秸秆通过制沼气、秸秆还田、秸秆发电等方式变为新的资源。同时,为了保障高速公路车辆行驶安全,各地交管部门也采取了很多应对措施。

2012年6月,公安部要求,各地要排查团雾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提高团雾预警能力、实行勤务联动,在团雾多发路段两端设立临时执勤点、采取临时限速措施以及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和做好团雾天气的宣传提示,确保安全。此外,公安、交通、道路营运、气象、环保等多个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管理合力,实现“团雾”预警信息有效捕捉、共享。



发布时间:20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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